的词汇-最高上诉法院

委员会审查的裁决在一个刑事案件所呈现的一个判决,欧洲人权法院(一直到个。.)复审法院的判决的民事事务中的个人地位所产生的渲染的判决,欧洲人权法院(第四十二的法律°-)文件中,顾问报告员,或者提倡的一般性表达他们的观点在上诉。 该意见的顾问报告员所涵盖的保密的审议工作因此是不连通。 意义的意见》提倡,一般是送交各缔约方。 通知已经没有力的决定。 不同的意见给予最高上诉法院,该法院,法院可以捕捉的问题的新的法律,提出一个严重的困难并且引起许多争端。 其他指定的律师在国家理事会和 最高上诉法院,而仅是有权代表缔约方之前的两个最高法院。 听证会是程序的一部分在那里的问题是审查和讨论,这导致决定。 一情况是"是"民事责任"的任何人,通过法律,将承担责任的民事后果的犯罪行通过的其他人对其它有机构(例如,雇主-à-他的雇员或父母对其未成年儿童)。 最高上诉法院:提交书面材料的倡导一般在上诉的案情。 上诉法院:圣经的缔约方。 原则上的矛盾,意味着互惠的信息:每一方都知道什么其他人都要求公正,并应转发所有文件和证据提供给它。 制裁下的不履行的行为过程的时间内限制。 上诉是不行了审查。 申请人 是那个抓住了法官采取的一个决定。 最高上诉法院,申请人是一种形式的上诉被告的是他的对手。 审查法律,以解决的一个决定从观点的法律效力,无需考虑的事实,他们的真实性,或者其严重程度。 相反,它看起来实际上,如果我们分析的事实作出决定,这是工作的法官"从底部",也就是说,一审和上诉。 在我们发言的全体会议形成时所有成员的一个小组应审议的情况。 全体会议的请求,主席时的情况涉及一个困难的问题或决定可能会引起逆转的情况下,法律。不要混淆,与会全体会议的法院。

小组的三名法官。 审查了培训受到限制的申诉是不可受理或其依据不是意味着严重,以及那些 涉及一种情况的解决方案是显而易见的。 注册法院是一组服务,由的官员的正义。 该注册处理行政事务和招待会。 周期的程序,缔约方提出他们的要求,交换了他们的论点在写作,并在顾问报告员和倡导者,一般的检查的情况。 这不是提交了按照规则程序。 例如,一个提出申诉的时间是不可受理。 所有法院的决定,解释或澄清法律在其实际应用。 当一个判决向最高上诉法院是会做给原因,原因之一的决定。 我们讲的一个合理的决定。 一些站所提供的动力,以及该决定不准入境的。 这意味着法律是至关重要的是你现在的方式在其适用中的法治的决定你提出质疑。 该官员是持费,分配了通过司法部长。 律师委员会都是司法官员。 简短的书面意见的一部分提供了后立即听证会以及谁可能没有目的作出答复的新的元素带来了辩论,通过总检察长关于编写过程。 传送到一部分的行动没有中介执行。 通知的不同的含义。 使用的是可以由被告时,他既不是本也派代表出席审判,传票是不是亲自送到:"如果被告没有律师,判决向最高上诉法院,它将不能加以反对。"公共检察官代表检察官,也就是说,该公司的名称,它声称该适用法律。 说服务的最高上诉法院或上诉法院,由 总检察长或服务的一个高等法院,由检察官的共和国。 原告和被告在公民事务上和个人的起诉、定罪和受害者在刑事审判。 刑事法律有关的行动和行为,都是被禁止并且惩罚通过法律。 刑事判决是在审查最高上诉法院刑事庭。 实体,有单独的法律存在,从其成员。 公司和协会法律实体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上诉的被告人能够以批评的同一规定的判决在上诉,该上诉或其他规定。 上诉,已经为目的的挑战的一个或多条规定的判决在上诉,但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当一个最高上诉的以下会发生的响应的呼吁。 准备的文件由顾问负责报告 这种情况(顾问,报告员):它涉及到所记得的事实和以前的步骤概述的手段,由缔约方缓解(或)问题的法律和分析,指出有用的参考资料(文本、判例法、理论) 注册办公室应指定治安法官的司法机构谁说话出问题提交给他们,这就是说,法官(不同于木) 这些都是法官在严格意义上的期限。 法警携带的决定对知识有关的人。 该日期服务是一个出现在法警的。 它作为一个起点计算的时间限制。 意思是不同的通知 并不意味着干预的一个法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