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程序不同的恢复

根据该数额的未付款,债务人的情况(偿债能力,可能发生的事件支付)和商业目的(保护或没有关系),收集一个债务的一个客户将能够调用不同的程序,这将是进程的一部分毕业。 一个规则 当务之急是要考虑之间的平衡所采用的手段和预期的结果。 通常通过一个提醒电子邮件(邮政或电子)和 或电话的后续行动,第一恢复过程的目的是触发一个快速解决发现的突出的支付。 它还使你能够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在经济周期(简单的健忘,难以通过现金、发票争议)而不妨碍给客户的关系。 经常支持在总部,商业振兴还可以外包,通过一个专门机构,特别是在案件的大容量。 当一个单独的刺激措施是无效的,更可持续的恢复在一个友好的基础,将增加的提醒,并使它走了一点一点的压力,同时寻找一种安排(例如一个时间表)中双方的利益的。 更加耗费时间,这个过程中看到它的效力基础上的真正的技巧 条款的谈判和诉讼的管理。 外包是通常的解决方案。 呼叫一个集合中的公司能够使商或承包商的债权人不是以分散和集中在其核心业务,同时使调解一外国法律的行为,但谁可以参与作为单一参与者。 中立和客观的状态,这可增加成功的可能性。 额外的程度过程中,利用一个由首席文官或一名律师(直接或通过服务的集合中的公司)加强维有说服力的过程中,没有,但是,在这个阶段,从中受益约束力的可执行性的标题。 如果法院的债务集合不是成功的,它会导致正式通知以挂号邮件确认收据,或出庭传票通过一个执行机构,一个必要的先决条件的任何司法补救办法。 对于债务的客户 涉及单个债务人、主管法院是一审法院或者商业法庭。 如果两个缔约方的企业,只有该商业法庭可以没收。 三个不同程序可以被提起。 如果成功,它们的结果是,分别在三种类型的决定:它是该进程的恢复的最简单和最轻。 它需要地方不存在的债务人。 债务必须是无可争议,否则会被拒绝通过法官。 如果为了支付发出,债务人可能,但是,反对的支付通过其本身程序的主管法院。 这个过程也是快速的,但是,与第一,它发生在存在两个缔约方,公开辩论。 如果法官给出的决定,在赞成票的债权人,债务人必须支付全部金额,因为一个进步,但它会做的 上诉的案情背景下的一个典型的程序。 在干预的法警的部长级任命由掌玺负责颁布法律的行为与知识的人参与并进行强制执行的公共行为(判决和公证行为的)。 需要发送到客户债务人的传票出现,然后对执行的支付以当它是明显的。 这是程序的司法恢复是最经典。 它是更长且更昂贵的,比前两个。 但是,违反禁令支付和禁止令-规定,并且授权的债权人要求支付损害赔偿金和偿还法律费用另外的债务本身。 在该事件的信念,债务人的判断会导致强制执行的标的债权人应当委托的应用到执行。 的恢复 商业法院收集和司法的恢复的应收账款的所有程序涉及具体操作的、互补的和渐进的。 在任何事件,主要目的债权人获得付款的他由于在最低可能的时间,致力资源合理有关的目标。 这种关切与利润和效率,导致了经常的伙伴关系偶尔或定期收集公司,他们的工作是优化各个步骤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