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体

在法律规定,法人是一个实体赋予了法律人格,其中允许他直接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组成的 或者谁创造了它(例如:商业、协会)。 法人和自然人的两个主要实体可以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多样性的情况使它难以制定一个一般定义,但是我们可以界定一个法律实体作为一个实体,可以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个法律实体通常是由一组合的人员或公司希望实现共同的东西,但是它也可以一组货物或一个法人构成由一个个人。 对差异的人中,有几个名为的人员类别,因为形成和法律能力的变量。 许多法律系统认识到存在的法人,而该规则关于他们的差别很大,从一个到另一个。 他们可以创建的倡议 私人或公共当局。 在第一种情况下,他们是受私法,和我们说话一般的"法律人员的私人法律"。 在第二,它们大都受到制度的公共法律,以及一个使用的语言在这种情况下的"法人的公共法律"。 也有法人在国际公法(见关于最后这一点,该主题的国际法)下。 法律人格,给公司的许多属性,赋予的人,如姓名、文化遗产,或回家。 法律人格的:法律行为能力的法人,可以是或多或少的广泛的。 例如,在法国法律,该法律月日赋予法人资格的协会的报告。 一个说的"小人":这使得协会收集资源(主要是捐款的成员,或 潜在的公共补贴),以获取建筑物严格地需要为实现该目标,它提出的"。 任何法人应派代表至少有一个人被授权参与(总统),但这一责任可以共享其中许多行动者,特别是如果它是参与一个国家作为一个整体。 在这种情况下,权力的不同的人可以局限于一个特定的区域。 在其初始的起草,民间代码不知道有道德的人格,法国法律目前正经历极其各种公司。 的区别的最经典之间的法人公法和私法的。 在法国法律,公司也可能受到的一种形式的控制的另一个法人,如在行政监督。 该法律的人员受公法,是投资的一个任务 一般兴趣,并持有人的权利的私人。 它们包括国家、领土社区(市镇、部门、区域,海外社区)和公共机构(学校协助的医院、社区中心的社会援助、文化机构、大学、高中学校,一些机构、企业、商会和行业的工匠或农业的)。 该法律的人受到私法组成的团体的极其众多和多样化,对于大部分,具有这个特点,即它们的存在必然意味着他们获得法律人格。 所有分支机构的私法使用的概念的法律实体,并且每个分泌其自己的类别。 如果有些是非常一般的性质作为一个社会(民间社会、商业协会或农业社会)和关联,其他人是主要来 坚持到最普通的民事法律(基金会,协会的业主),商业法》(经济利益集团)或社会法(工会、工程委员会和建立和委员会的卫生、安全和工作条件)。 还有一个中间类别的人的混合法律体系,其中借用的要素在公法和私法的。 因此,一些公共机构(国有企业、服务业、工业和商业)请参阅他们的活动受私法的时候,另一方面,法人有机的根据私法是投资与特权的公共权力(高校中,某些协会)。 在魁北克法律,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也就是说,他们可能是所有者,以同样的方式作为自然人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的魁北克省划分的人 法律实体在法律实体的"公共法律"或"私人法律"。 如果该人一般都受到公共法律和第二私法,绝大多数的法律规则类似于两个类别,违法国的权利。 在魁北克,该法律人格,必须提供在法律。 例如,以下实体从中获益的企业的个性: